2008年8月11日

消防員

嘉禾大廈的大火,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,英雄固然值得歌頌,尤其是他們捨己求人的情操更是值得致敬。但是到底有沒有人要為此事負責呢?

當然,意外總不能完全避免,但是我真的想問一問負責舊式樓宇消防工作的高官,看他們是否對得起殉職的消防員。尤其是傳媒報導整個意外其實關係於落後的通訊器材,以致求助信息未能傳達至控制中心所致。作為分秒必爭而且有性命危險的工作設備來說,使用超過十年而且未有具體更新計劃的器材實在令我莫明奇妙。即使我公司提供給員工使用的流動電腦也有完善的更替週期 (還要遠比十年短),反而性命尤關的器材卻是「物盡其用」,可憐以效率見稱的香港有著一個低級的官僚架構 (註: 官僚架構不是問題,問題是「低級」二字)。

沒有留言: